探索与婴幼儿照护衔接的育儿假、产休假,广东将鼓励设2至3岁托幼班

在对家庭婴幼儿的照护保障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要积极,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、减少工作时长、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,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。

《意见》表示,将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、合资、公办民营、民办公助等形式,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,并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多样化选择。此外,鼓励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工业园区、学校等单位,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,在工作场所为职工,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,也可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改造,提供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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